2011年刊例价格
现代教育导报 (高考指导版) |
版面 |
规格 |
价位 |
整版 |
175*250mm |
50000元/次 |
半版 |
87*125 mm |
25000元/次 |
1/4版 |
44*63 mm |
12500元/次 |
1/8版面 |
22*32 mm |
6250元/次 |
一、根据国务院《广告管理条例》及国家工商局 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规定,客户在本报刊登广告应办理验证、登记手续。
(一)申请发布广告,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
1、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交验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和《营业执照》。
2、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明。
3、个人提交乡、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。
4、全国性公司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、外商独资经营企业,应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》。
5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,应当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《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》。
(二)申请发布商品广告 ,应当交验符合国家标准、部标准(专业标准)、企业标准的质量证明。
(三)申请发布获奖商品广告,应当交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奖的证明。
(四)申请发布下列广告应当提交有关证明:
1、报刊出版发行广告 ,应交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机关核发的登记证。
2、图书出版发行广告 ,应提交新闻出版社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。
3、社会力量办学的招生广告,应持有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证明。
4、药品广告,应当提交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《药品广告审批表》。
5、食品广告,应当提交所在地(市)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批准的《食品广告审批表》。
二、本社有权要求广告客户提交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,凡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内容相违背的广告,不予刊登。
三、广告的版面、字体及刊登日期等均由本社统一安排,如有特殊情况作如下处理:
①凡指定在近两期内刊出的,加收广告费的10%作加急费。
②凡要求在指定日期刊出加收广告费的12%作指定日期费。
③如指定版面、版位,加收广告费的15%作指定位置费。
四、在四种版各刊登一次或一个版面连登四次者优惠8%;在四种版各刊登二次或一个版面连登八次者优惠10%; 在四种版各刊登三次以上或一个版面连登十次以上者优惠12%。
五、广告费须事先结算,一次付清(本社不办理托收)。因付款而延误刊出,责任由客户自负。广告收费后如客户要求中止刊出停登,需付一次广告费的20%以补偿排版和设计、
制版的全部费用;已经制作定型的广告,客户改动时需加收一次广告费的25%作为改版费。
六、广告来稿字迹必须工整规范,如刊出的广告与原稿有重要差错时,属本社责任者,本社对错误部分免费更正;属客户责任者,如客户要求更正或重登,其费用由客户承担,原
登广告按规定收费。
七、本社可代客户设计制作广告,费用另议。
八、广告刊出后本社向客户寄送样报2-5份。
九、兄弟报刊交换广告不收费。 |